為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的要求,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提升工作效能,對省直下列用編事項不再實行事前進人核編,可憑相關材料直接辦理人員上編手續。
一、中管、省管干部的任職;
二、軍隊轉業干部安置,以及在編制范圍內的退役士兵安置、軍人家屬隨調等政策性人員安置;
三、根據《江西省高層次人才引進實施辦法》引進優秀高層次人才,以及在編制范圍內的高層次人才配偶安置等;
四、同一主管部門所屬事業單位間在編制或人員規模數范圍內的人員流動(含從主管部門調入所屬事業單位);
五、已納入編制統籌使用的事業單位,根據批復的《年度編制統籌使用方案》補充工作人員。
實行編制備案制管理和人員總量管理的高校、醫院,在核定的編制備案數或人員總量控制數內補充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事后直接辦理實名制管理信息備案登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