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編辦批復同意在九江、贛州、吉安和宜春4家中級人民法院相關庭室加掛清算與破產審判庭牌子。包括2021年批復的南昌市在內,我省加掛清算與破產審判庭牌子的中級人民法院增至5家。
健全破產審判制度對進一步暢通市場主體救治與退出通道,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建設一流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按照我省雙“一號工程”部署,“辦理破產”作為營商環境優化升級中一項重要指標,亟需進位提檔。為更好推動法院發揮破產審判職能,省委編辦會同省高院先后赴南昌、贛州等地調研,深入了解破產審判工作開展情況及存在的困難。調研發現,2018年以來,各中院辦理破產審判案件呈逐年增多趨勢,案件數年均增長30%左右,尤其是九江、贛州、吉安和宜春等地在清算與破產案件數量、破產管理人數量等方面均排名靠前,需要從體制機制入手,推動破產審判機構專業化建設。加掛牌子后,將改變以往破產案件由各民事審判庭分散辦理的做法,由清算與破產審判庭集中辦理,有利于統一裁判標準、提升審判質效,助力打造優質的破產法治環境。